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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卖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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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中学食堂 超市租赁权 拍卖

发布:2018-05-17 11:02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》和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受委托,我公司公开拍卖以下标的,公告如下:

      一、本次拍卖标的:

    标的一:嘉鱼县第一中学师生食堂(总面积:约2100㎡)现有设施及设备3年租赁经营权(其财产范围及财产清单见附表),参考价:22 万元/年,竞买保证金:60万元;

    标的二:嘉鱼县第一中学商店的现有设施及营业室(总面积:约159.6㎡)3年租赁经营权(其财产范围及财产清单见附表),参考价:27.5万元/年,竞买保证金:80万元 。

     二、竞买人资格

     须取得省、市主管部门关于经营学校食堂和超市准入资格的企业,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,且符合国家对学校食堂和超市管理的有关规定,方可参加竞买。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,并提供竞买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资料。

    三、本次拍卖采取密封式递价拍卖,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。

     四领取拍卖文件与报名的时间和地点

      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,详见拍卖文件。申请人可于2016年 6月17日至2016年6月30日到湖北泉盛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文件。

   申请人可于2016年 6月17日至2016年6月30日到湖北泉盛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。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16时(以到账为准)。

    经审查,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,具备申请条件的,湖北泉盛拍卖有限公司将确认其竞买资格,发给其竞买资格确认书。

    五、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

     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在其所在地公开展示,湖北泉盛拍卖有限公司将随时组织现场踏勘和情况介绍。

    六、拍卖时间和地点

    本次拍卖会定于2016年7月1日10时在 嘉鱼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(嘉鱼县司法局6楼会议室) 举行。

    七、特别约定:

     1、具备申请条件的竞买人须全面阅读《拍卖文件》和《协作管理合同书》,并认可其全部内容者方可参与竞买。

    2、标的以现状拍卖,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,即视为竞买人对《拍卖文件》和《协作管理合同书》及标的现状和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。

    八、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

   (一)湖北泉盛拍卖有限公司

    联系人:  梁女士

    电  话: 0715-8278999  18608685928

    网  址:http://www.hbqspm.com

    地  址: 咸宁市咸宁大道39号国际大厦A座19层

   (二)竞买保证金的指定银行账户

     户名:湖北泉盛拍卖有限公司

    开 户 行:咸宁市工行泉塘支行  

     帐    号:1818000509200009211

 

 

     湖北泉盛拍卖有限公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6年6月17日